Page 13 - 杨氏宗谱
P. 13

ဗ൦ሷ௶


                              名字记录在备注栏目内。       家承嗣者加注            理清脉络;后续子孙继续编修为家族名人收录记撰。  线相连。名字佚失者以(?)氏表示。  拉伯数字标明世辈,父子间以竖线相连,兄弟间以横  自上而下、平辈者自左至右,长次有序。世袭图以阿  兼收谱序、祖训、家训、族规、姓氏文化等文献资料。  三口分支,包容灌南全县;  起;  可读性。  简化字为准  杨氏族谱修编凡例




                                       七、族人多名者,则以身份证所用名记录,其它  六、族人无子者或未成家立业后加  五、初修已考证溯源为主,敬宗收族,正本清源,         四、世袭图采用宝塔式进行记录。从始祖至子孙,  三、坚持详今略古、详中略外的原则。              二、收录范围:                    一、行文遵循现代汉语语言规范,以国家公布的

                                                                                                                                                             收录区域:立足灌南县刘庄分支、林场分支、
                                                                                                                                                           ②




                                                                                                                                                                                       体现《家谱》的时代性、开放性、传承性、
                                                                                                                        卷一                                                            ,

                                                继出
                                               “





                                                ;领养外姓儿子加注                                                                   凡例                                      ①
                                                                                                                                                                     收录时间自本支明朝初年始祖
                                               ”





                                                                                                                                                    以收录谱系、世系为主,
                                                                                                                                                  ③












                                                         乏嗣                                                                八

                                                       “
                                                养子                                                                      四知堂
                                               “

                                                         ;本
                                                       ”
                                                。
                                               ”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