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4 - 卷一
P. 114
高
平
第以上
久安之
庶几考
可以循
其为善
下若监
知州
刑狱
履行无
法者可
内外须
职 任
除 刺
对 仲
弊
大
绩
在
史
名
阙
耶
子
通
诛
淹
司
范
氏
判 知
职满三
皆取诏
之法无
者 以
边任
藩知州
之法矣
而责实
非朝
请均
县令
废矣
皇恐
六
夕
冗
矣
名
州
退
裁
其
年
宗
谱
余优
滥矣
须在职
四曰
入 第
二曰抑
曰厚农
次委两
可以得
闻 进
通判举
在京
而上十
可革也
知
人
制
事
百
等
三
给
桑
满
士
择
侥
卷之
一 帝方锐意太平 数问当世事 仲淹语人曰 上用我至矣 事有先后 讳言武备 寇至而专责守臣死事 可乎 守令皆得不诛 会王伦寇淮南 州县官有不能守者 朝廷欲按诛之 仲淹曰 平时 抚使 未行 复除参知政事 执政可由谏官而得乎 固辞不拜 愿与韩琦出行边 命为陕西宣 欧阳修等言仲淹有相材 请罢举正用仲淹 遂改参知政事 仲淹曰 不敢辄犯其境 元昊请和 召拜枢密副使 王举正懦默不任事 谏官 仲淹为将 号令明白 爱抚士卒 诸羌来者 推心接之不疑 故贼亦 琦开府泾州 而徙彦博帅秦 宗谅帅庆 张亢帅渭 置陕西路安抚 经略 招讨使 以仲淹 韩琦 庞籍分领之 仲淹与 滕宗谅总之 孙沔亦可办集 渭州 一武臣足矣 帝采用其言 复 平定矣 愿诏庞籍兼领环庆 以成首尾之势 秦州委文彦博 庆州用 师为援 臣当与琦练兵选将 渐复横山 以断贼臂 不数年间 可期
先策论
每岁
免选注
县 令
矣 五
三司
幸 罢
一曰
二年
司非选
曰精贡
长官
帝再赐
之 使
少
举
始
曰
预
有
官
委
举
明
手
统
宗
卿 监
下诸路
均公田
而授
中书
限其人
后诗赋
次第
御史台
诏 又
以自养
得荫子
黜陟
进士
世
以
二
为
数
须
枢
人
系
诸科
之开
守本
通满
密院
风吏
以
府非
上乾
大臣
外官
开封
诸科
然后
科
有
五
天
请
廪
府
不
元
可
先
民
举
取
一百一十五号
以责廉
兼通经
选转运
得荐子
言农田
罢糊名
选 进
节恩泽
主多者
官 诸
给不均
年 乃
章阁
大功大
士
召
义
利
法
得
弟
从
路
节
使
善
辰重修
共和壬
正郎以
者不迁
中书选
之法
监司举
任馆阁
二府条
而不
磨勘
提点
参考
何以求
害 堤
者 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