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 - 贵州王氏宗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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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骨肉至亲,祗为斗粟,尺布诉讼,公庭此其人既无良。  同宗,则鸣之户分听其调处,必万不得已方可经公,若  户婚,田土以及钱债细故如系外姓,则鸣之邻戚,如系  约嗣后,惟祖父茔域或被侵占,或被夺  岂谚所云能忍一时之气,免得百日之忧者乎,今与族人  旁观之论说,负则以父母之遗体不免受官司之痛,惩此  经庭  役而平日之爱,则如命者此时已,不得泥沙叶之矣,迨  争之不足,而且至于讼及其讼也请讼师,邀词证布置胥  其邻里倘知自反何有争端,如因夙怨小忿而必与之争,  证,见以图鱼肉,乡里亦即其事也,戒之母站家声。  多又人皆谨,厚当无虑此然,闻充甲保叫唆,祠讼包作




                                                                                                                                镕                                         治人者食于,治于人者食人,古今通义也,族戚即  急赋税


                                                                                                                                   曲直既判胜负斯分,胜则竭养家之赀财,仅以供







                                                                                                                        卷一










                                                                                                                           绳祖武矣



















                                                                                        镕

                                                                                          其控理,外若

                                                                                                                           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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