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0 - 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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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
氏
宗
谱
敲 不难发现其疑中之疑了
卷之
一 兹既鏬漏毕出 爰为删正 详列始末 於兹録焉 捐置义庄 乃私藏于家 搨本出 售 类坊间刻帖所为 此可疑四也 人 此可疑三也 又章伦子 徴谦曾刻伯夷颂 若自附子孙之列 应 先左相名钟者 可不谓贤裔乎 何以不为立传 而独掄掦寻常无闻之 下剜去无后二字 私为增刋并列 章伦于贤裔传 夫既欲牵引 则其 二年 向来以其支离不符 未敢入谱 至四十九年前 主奉于正路公 竞忘所自出 不能一为印合乎 此可疑二也 章伦呈世系 于乾隆十 其时去先世未远 吴与浙甚近 又与清宪公后 先官於朝 豈贤相而 符 此可疑一也 理宗朝左相 名钟 宋史称其贤 而旧谱从未一载 乡 进士 迁于苏 按所呈世系与原谱载正路公娶黄氏无子 迥不相 七传至钟 宋理宗朝官左丞相 谥文肃 再七传至文佐 明万历中举 系忠宣房正路公后 正路赘兰溪鲍氏 居县之龙门 生一子直仲 重 请看 传疑录 乾隆十二年丁卯 有原籍兰溪县 名章伦 陈称
统
宗
世
系
一百六十号
共和壬
辰重修
二是举行家族仪式通过 包括签订书契 拜谒宗祀 未通过者不得入
如此 不然 文正公当年复姓时 何须经过家族甚至朝廷许允方可呢
谱 这两条铁律在宋至明朝之时将不少人排除在宗谱之外 以至另立
而尤喜自由的正路公不得不自作主张入赘鲍氏 这两条 铁律 对正
这两条 铁律 对正路公来说 其入赘鲍氏如若经过长辈同意的话
初看 苏谱 所载 传疑录 中 内列四点之疑有其道理 仔细推
路公之子直重来说 在父母双双病故之后 在交通甚为不便 且较为
在此 对 苏谱 所载 传疑录 仅说三点疑问 其一 古代人丁入
族诸长公同意者 不得入谱 如若入赘实为改姓 改姓后再复姓更是
谱有两条 铁律 一是对妾及所生子包括未明媒正娶者 未得到家
又怎能通过,尤其是他作为身为朝廷命官的纯仁公之子 更难以启齿
何况此事不仅对名门 而且直接挑战了封建正统伦理, 那还了得 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