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 - 贵州王氏宗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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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妄参。                          年数,无容议更若其,卑污即行另举。             中发达之用。                         饷外,余敷祭费            者除不许与祭外并罚二百充分。  便服,草履及越,乱坐次者,户分长行,扶出其后,至  首听其指挥敬谨办理。  先期派,定各房与祭,一人并即攒齐照,出祭费统缴户,




                                                   一族中诸务分长会议,族长处决务期公当于众不得  一主祭惟族长一人献毕余循昭穆一仝跪叩。  一族长董率阁族分长管理,各分如实,在称职不拘  一祠堂每年需香灯费三千二百文交住祠人经管。  ,祭毕公算,如有余剩,即择人领放,以备奖赏族  一凡有祭田入公者,除每年所收租棵,完敷春秋粮  一祭必整食衣冠,序列昭穆,又各先时只侯,如有  一宗祠之设敦,本睦族悉籍乎此,每逢霜降,分长  宗祠条规











                                                                                                                        卷一










                                                                                                                           宗祠条规

























                                                                                                                           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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