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9 - 董氏宗谱上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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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氏宗谱》一修凡例
一修凡例
一、谱首载和姓之祖尚矣,然吾族自赐姓受封以来,散处十二州郡者,皆
各支派源流难以统同,故我沔邑董氏断自肇迹江右之德高公为太始祖由江迂
楚之思贤公为始祖。
二、谱为思贤公一支谱牒,凡属思贤公之子孙始得而详纪之,其他支之祖
若孙不与焉,所谓各亲 其亲也
三、谱于每名下生卒年月坟地山向,皆实登录,若有忘而不知者,只书其
名非敢阙而诚不可妄注也
四、谱遵欧阳氏横格五世一列,父子用直排子居父子兄弟用横排,弟列兄
左俾后世见谱者,明尊卑辨昭穆不致淆混耳
五、请名仍因智公编定卦名二十字与暹公续编五字,乾履泰益萃,临观泽
复咸,恒豫同晋升,孚震师济谦,鼎明大有坤,共廿五字,各处宜挨 字取派,遵
而行之,勿许另取字样,以乱宗派
六、谱有迁徙异地,及仕贸落籍者,悉载其所迁之人,所迁何地,俾后溯源
寻流不迷所自云耳
七、谱凡继嗣者,必于其子生父下注明第几子某出继某人。于嗣父下,注
明立某人子为嗣,或有出继本姓与入赘外姓为子者,亦于生父下注明第几子
出继某姓入赘,某姓改某名俾,后返本归宗,一见便知所出
八、谱真伪须辨滥宜防,凡有继室随带之子赘居之非,我族类概难承祧,
不得妄入即族先代所立 螟蛉子赘至今数世永不归宗,与同姓各宗甘合旌以及
族之行卑品污者,虽已入谱,必略书记号,免其后鱼目混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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