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4 - 董氏宗谱上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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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氏宗谱·江都堂


                      ⑩勾当公事:官名。全称应为“抚谕司勾当公事”。宋代,康定元年
               (1040)于三司置“三司勾当公事”之官,共二员,以朝官充任,掌点检官物等事

                务。后置废无常。查相关资料,路设“抚谕司”应不在上述“三司”之列,但“抚
                谕司勾当公事”之职事言,可参照“三司勾当公事".一官来理解。

                              曾定国:吉州庐陵县人,绍圣元年(1094)甲戌科毕渐榜进士。

                              讳:人死之后,书其名时,名前称“讳”,以示尊敬。
                              乡书:《周礼·地官·乡大夫》:“三年则大比,考其德行道艺。……乡老

                及乡大夫群吏,.献贤能之书于王,王再拜受之,登于天府。”原指登贤之书,后
                因称乡试(宋代为取解试)中式为“领乡书”或“乡书”。简言之,就是中了举

                人。

                              特奏名:宋制,举人年高而屡经省试或殿试落第者,遇殿试时,许由礼
                部贡院另立名册奏上,参加附试,称“特奏名”。

                              出身:科举时代为考中禄选者所规定的身份、资格。如及第出身、进士

                出身、同进士出身、正途出身等。此处“同学究出身”,学究是科举的科目名
                称,北宋初年,科举之常科的科目有进士、九经、五经、开元礼、三史、三礼、三

                传、学究、明经、明法十科,进士科之外。其他科目总称诸科。据有关资料记
                载景德二年(1005)殿试,将合格的特奏名进士科举人,分赐本科及第、出身或

                同出身,诸科举人赐同学究出身,授试衔官。此例,至南宋末均仿行。由此可

                知,董齐当年特奏名参加殿试附试时,应该不是进士科,而是诸科之一,所以
                其出身是同学究出身。

                              司理:官名。宋太祖时,于各州置“司寇参军”之官,后改称“司理参
                军”,简称“司理”。是专门司掌狱讼之官。

                              尉:官名。此处所言明显是县尉,佐县令掌一县之治安。

                              司禄:据有关资料分析,此处书写有误,司禄应是“司录”。司录。官
                名。宋代。州“录事参军”、府置“司录参军”,简称“司录”,职掌府衙庶务,户

                婚诉讼,通书六曹案牍。“司禄”亦是官名,但不同于“司录”。

                              上:在上者,皇帝也。此处指将即位的宋哲宗。
                              有司:官吏。古代设官分职。各有专司,因称职官为“有司”。

                              寘:放置。
                              辟:大辟也。古代五刑中最重的一种,诛杀。

                        蔡确(1037———1093):字持正,泉州晋江人。仁宗嘉佑四年(1059)
                        
                        
                进士,累官至左丞相。元丰五年(1082)拜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哲宗即位
               (1085 年)转任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左相)。但元佑元年(1086)闰二月即被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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