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5 - 董氏宗谱上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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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公墓志铭
为观文殿学士,知陈州,第二年又被削夺官职,转任安州(今湖北安陆),又转
任邓州(今河南邓州市)。
称者:者,通“著”,显著。称者,意为称誉显著。
求知:谓希求别人了解。从而得到关照。
季:“年”本字。
怙恃:《诗·小雅·蓼兼》有“无父何怙,无母何恃”之句,因取怙恃为父母
的代称。
間:同“间”,“间”字在闲暇、空闲、与正事无关的意义上常与“闲”字混
用。
窭:贫穷。
赙:以财物助丧事。
里丈:对乡里长老的尊称。
猗嗟:赞美之词。
周急:接济穷急。
贻:遗留,留下
释文——
董公名齐,字仲和,世代家居吉州永丰县。曾祖父文晃公,隐匿自己的德
行和名望,不去做官。祖父董洙考中了进士,为官最终的职事是任广西桂州
(今桂林〉观察推官。父亲董师范因齐为官之绩,多次赠官至朝奉郎。
董公自幼聪明,不喜欢小孩子嬉耍的游戏。其学问广博精深,多次名列
第一,五次考中举人,因此美好的名声甚盛。熙宁丙辰(1076 年),考中特奏
名,赐同学究出身,初任广西象州司理参军。后调到虔州(南宋绍兴二十二年
改名赣州)会昌县任县尉,朝廷任用荐举者,升迁至安州〈今湖北安陆)任司录
参军。最后以通直郎〈从六品下阶文散官)的身份辞官返乡,居家养老。宋哲
宗即位后,承蒙皇恩转升为奉议郎(从六品上阶文散官),赏绯色官服递银饰
鱼袋,并加云骑尉勋官。
董公初任象州司理参军时,正好有一件疑难的案件,执法的官员说犯人
应当处以极刑。公继任到这里后,审察这一疑案,认为犯人没有罪,遂将此案
的真实情况呈文于朝廷,朝廷果然听从了他的意见和请示。在会昌县任县尉
时,董公每天代理县政。有兄弟二人因财产诉讼,累年不能解决,他从容面
对,对兄弟二人晓谕孝悌之义,兄弟二人听后感激涕零,焚烧了券书,发誓不
再诉讼了。安州有一位寡妇被人杀害,一直没有找到杀人的凶手,办案的官
吏抓捕了一些平常之人置于牢房已经数月,即将无辜服罪就诛。郡守、曾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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